河北省高碑店市公证处招聘公告
2024-05-06
高碑店市公证处因业务发展需要,现招聘公证员助理2名。
一、岗位职责:
1、解答有关公证业务咨询;
2、协助公证员办证,包括核验当事人身份、资料复印、文稿校对、审核证明材料、制作询问笔录等;
3、外出调查取证;
4、卷宗扫描及其他公证事务辅助工作。
二、招聘条件:
1、男女不限,年龄在30岁以下,具有大专(含)以上学历。
2、遵纪守法,品行良好,身体健康,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;
3、热爱公证行业,善于沟通,有较强的责任感,有志于长期从事公证工作。
三、薪酬待遇:试用期半年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署聘用合同,聘用后薪资待遇:档案工资加绩效,按规定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。
四、报名及联系方式:报名者将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扫描件及个人简历发送至公证处电子邮箱:gbdgzc@163.com,
地址:高碑店市世纪东路汇通时代中心南楼2-112。
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资料,对相关条件进行初审,审查合格后,安排面试,择优录取,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河北省高碑店市公证处
2024年5月6日





